孕妇
白癜风作为世界三大皮肤病顽疾之一,白癜风的治疗时患者们所关注的,一般对于白癜风的治疗主要采用药物治疗,孕妇白癜风患者作为特殊人群,那么,白癜风孕妇的禁忌药物都有哪些?下面听听乌鲁木齐新军都白癜风医院专家介绍:
一、抗菌药物类:如四环素可致胎儿畸形,牙齿变黄,还能引发先天性白内障、长骨发育不全。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可致先天性耳聋、肾脏受损。氯霉素可致胎儿骨髓功能抑制,致使新生胎儿肺出血属于喹诺铜类药物的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,可抑制DNA旋转酶,阻碍蛋白质合成应避免在妊娠期使用。 二、激素类药物:尤其是性激素易引起胎儿器官畸形,已烯雌酚可是女婴男性化,男婴女性化。孕铜、睾丸酮素可使女婴男化,肾上腺皮质激素也可以引起胎儿各种畸形。 三、抗肿瘤药:如氨甲蝶呤、白消安、6-疏基嘌呤和环磷酰胺可致胎儿颅骨骨化不全,、鄂裂,脑积水,指指畸形,一般来说受孕后第三周到底十四周是胚胎发育期。此时期最易用、药不当谁胎儿致残,致畸孕妇应特别注意。 四、各种镇吐药:怀孕早期由于反应性呕吐,如服用镇吐药也有致胎儿畸形的危险。这类药物包括异丙嗪、氯丙嗪、三氟拉嗪、氯苯甲嗪,可致胎儿心脏发育受阻而引发先天性心脏病。 五、止痛退烧药:孕妇服用止痛退烧药会造成胎儿心脏发育异常,目前认为阿斯匹林扑热息痛是较安全的药物,短期应用这些药物无需禁忌,如需大量或长期使用。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酌情使用。 白癜风孕妇的禁忌药物都有哪些?付出就会有回报,这句话也可以用在我们患者的治疗上。不能急于求成,因为白癜风是一种慢性的皮肤病,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才能看到治疗的效果,所以坚持治疗很重要。最后祝愿所有的白癜风患者早日恢复健康生活!